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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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樓利息增多 勿忘申索扣稅

發佈時間: 2023/07/21

供樓利息增多 勿忘申索扣稅

姊妹們,連續兩次談過只限60歲或以上人士認購的銀色債券後,今日回說所有打工仔關心的報稅話題。

我的年輕姊妹Amy剛於前年結婚,最近又做了媽咪兼業主。於是,我提醒她,今年報稅時,記得申報子女免稅額和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項目。但原來,她混淆了免稅額和扣除項目這兩個觀念。

我告訴她,免稅額是每個符合資格的納稅人都可以全數獲得的,也不用提交單據;但扣除項目則不同,它是一種實報實銷的免稅安排。

用居所貸款利息扣稅為例,現在是每年10萬元上限,主要用來申報供樓利息支出,但如果當年的供樓利息不足10萬元,例如只有8萬元,就只可以扣減8萬元;相反,如果利息開支超過10萬元,也只可以扣10萬元。

「但我有個疑問,在計算最終稅款的時候,應該先減免稅額還是扣除項目呢?」Amy想了一想之後問。

自住樓才可扣貸款利息

「妳的問題有意思。其實,當妳有一筆應評稅收入之後,就要先減去扣除項目,例如進修開支、慈善捐款、居所貸款利息、強積金供款,以及較新的自願醫保和扣稅年金等等,變成入息淨額,然後才減免稅額,變成妳的應課稅收入(或稱應課稅入息實額),主要因為扣除項目中,有些是以入息淨額作為計算基礎,例如慈善捐款,可以扣除的上限是入息淨額的35%(個人計)。」

「嗯,原來如此。好了,那麼,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時,又應該注意甚麼呢?」Amy問。

「好的,但我想再問妳一次,這個扣除項目的名稱是甚麼?」

「嗯,是『居所貸款利息扣除項目』?」被我一問,Amy以為自己又像免稅額和扣除項目一樣搞錯了概念,戰戰兢兢地答我。

「不要緊張,妳答對了!為甚麼我要這樣問妳呢?因為只要妳答得準,就會知道這個扣除項目的一個重點。」

「是甚麼?」Amy好奇地問。

「那就是『居所』這兩個字!」

「哦,我明白了!妳的意思是,可以扣稅的貸款利息,必須是自己居住的住所,而不是其他收租物業!」

「對了,因為在我接觸的朋友或者客人當中,有很多都搞不清,可以用來扣稅的利息支出,原來只可以是現在居住的物業,而不能是另一個非自住的物業,儘管該物業有更大筆利息開支。」

每位納稅人有20年配額

「明白,但如果該物業是聯名的,那麼應該怎樣安排,是不是一人一半?」

「對的,假設該年度妳們有10萬元貸款利息,如果是聯名物業的話,就等於每人負責5萬元。」

「咦,我和丈夫是否可以一個人申請扣除,另一人不申請?」Amy追問說。

「可以!但他不申索,妳也只有5萬元的扣除額呀!」

「嗯!」

「其實,每位納稅人現時都有20個課稅年度可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而每年的扣除上限是10萬元,但你們不一定要每年都申索這個項目的!一般來說,購買物業初期,通常都是利息負擔最重的幾年,理論上應該在這幾年申索這個扣除項目。不過,前幾年利息低企,很多供樓人士的居所貸款利息支出都不多,可能用不盡這個扣稅項目,部分人可能甚至沒有申索這個扣除項目!但去年起,大部分人的供樓利息開支都大增,他們今年應該要申索這個扣除項目了。」

「那麼,我們也應該今年就開始申索?」

「是的!」

「明白,另外,我想幫我的弟弟問一下,他去年起搬了出去,自己租樓住,我好像記得,現在租樓住也可以扣稅?」(待續)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