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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被炒|入職時比見工重10公斤 應屆畢業生被即炒 公司解釋被批無理

發佈時間: 2023/06/27

變肥竟成「炒魷」原因?內地一名應屆高中畢業生今年5月到一間公司應徵,經兩輪面試後收到「聘用意向函」;然而在身體檢查後,公司卻以他長胖了10公斤、「為人不誠信」為由拒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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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道,今年5月初,來自武漢的小奇(化名)透過招聘網站應徵當地一間信息技術公司的「策劃」職位,經過兩輪面試後,在5月底收到該公司人力資源部發送的「聘用意向函」,並要求他做身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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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小奇將體檢報告提交,更在公司附近租屋,以便按時入職報到。未料10日後他接獲該公司來電,指其體檢報告上的體重比簡歷上填寫的重10公斤,認為他「不誠信」,決定不再聘用。

事主:職位無體重要求

他對此感到憤怒,指自己很久沒有量度體重,因此簡歷上填寫的體重和實際有偏差,加上自己得知獲聘後暴飲暴食,以致體重增加,但並非公司拒絕聘用的理由。小奇認為做法無理,又指其應徵的「策劃」職位並無體重要求,

「難道人不可以在一段時間內長胖嗎?兩輪面試也沒有說到體重這個問題,現在用這個理由來拒絕錄用我真的很可笑,我希望能給我一個說法!」

律師:公司須負違約責任

湖北敬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海鵬指,涉事職位並非為對體重有特別要求,且並未提前說明,認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隨意解除聘用。王海鵬指出,該公司已發出「聘用意向函」,明確列出員工的入職時間、工作崗位、薪酬待遇與其他雙方權利義務等,公司如拒絕與他簽訂勞動合同,則已違反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王海鵬建議,雙方的實際用工關係尚未建立,但要約和承諾已具備,合約關係已經成立。小奇可按照民法典中合同法的相關內容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賠償在此期間產生的費用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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