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外傭懷孕 ︳41歲外傭入屋2個月突閃婚計劃生B 僱主憂心:係咪可以留佢

發佈時間: 2022/12/04

外傭計劃生B令僱主頭痕。一位僱主近日發文訴說,41歲外傭工作短短兩個月,突然自揭有新戀情並且已閃婚,更計劃在完約後即離職生B,消息令僱主震驚不已,同時擔心對方在合約期間懷孕,不懂應對。有專家提醒,不論外傭結婚或懷孕,僱主都不能以此為由而解僱對方,否則會違反法例,而外傭婚後及產後會否留在僱主家中工作,就要視乎僱主和外傭之間的協商。

同場加映:
管家王︳行李篋封塵「轆王」傳授爛篋自救法 6招保養1小時極速救篋

{{hket:ul-video id="7069"}}{{/hket:ul-video}}

事主日前在facebook群組「表揚好姐姐開心分享區」發文,指41歲的外傭姐姐來到工作近兩個月,形容其表現不俗,「煮飯好好食,笑容都好好」,不過近日突然投下震撼彈,指自己剛與一名交往一周的男子結婚,而且丈夫希望她生BB。

她指外傭姐姐已在港工作十多年,而且已經有孫,最近遇上新戀情便與她開心分享,透露丈夫同樣為印尼人,月入約兩萬元。姐姐自言已為人嫲嫲,實在無意生育,「但個男人想佢生,佢食藥避孕」,但或會在22個月後完約生育,當懷孕便會回印尼安胎。

事主認為外傭姐姐無特別意圖,向她透露只是「開心分享」,然而擔心姐姐會在合約期間意外懷孕,對於如何應對感迷茫,

「如果佢懷孕又點做嘢呢?呢個情況,應該點應對呢?」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事主應在外傭懷孕前「盡快處理」,避免對方在合約期內懷孕,有人則擔心外傭被欺騙,此情況下懷孕後患無窮,另有過來人分享其外傭懷孕的經歷。

  • {{hket:inline-image name="41.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9.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3.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4.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5.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6.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7.jpeg"}}{{/hket:inline-image}}
  • {{hket:inline-image name="48.jpeg"}}{{/hket:inline-image}}

逾8成僱主以為可解僱懷孕外傭

融幼社今年6月公布,曾在2020年進行一項調查,訪問103位外傭僱主,了解他們對外傭懷孕的意見,當中發現有84%受訪者認為若外傭懷孕,可將她們解僱,有81%受訪者就表示不知道若僱主不容許外傭放產假,外傭有權採取法律行動。當中亦只有51%受訪者知道外傭亦可以放產假,調查反映僱主對勞工法例如何保障外傭懷孕欠缺了解。而幾乎所有受訪僱主都認為如外傭懷孕,僱傭中介公司應提供協助。

外傭可享產假 另聘外傭要注意一點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曾在接受《晴報》訪問時表示,不論外傭結婚或懷孕,僱主都不能以此為由而解僱對方,否則會違反法例。徐曉彤指過往曾收到不少類似求助個案,外傭聲稱要與香港人結婚及已懷孕,但最後大多不了了之或只是謊言,如外傭聲稱懷孕,建議僱主先求證,要求對方出示懷孕的醫生證明。

至於外傭產後安排方面,徐曉彤指如外傭在入職後生育,可享有14周有薪產假、公立醫院免費分娩福利,至於其後的住院費應由外傭自費,僱主無負責為其支付;而初生嬰兒一般會由男方照顧,或送返家鄉由家人照顧,不會帶到僱主家中。

至於外傭婚後及產後會否留在僱主家中工作,就要視乎僱主和外傭之間的協商,「如外傭與港人結婚,理論上佢可以從事其他工作,人工更加高,過往個案一般都會自己離職。」

如僱主希望另找家庭僱工,徐曉彤指可聘請本地家務助理,在外傭產假期間暫時頂替其工作,但如有意再聘請外傭,則要向入境處聲明自己是請兩名外傭,而非代替原先的外傭,否則會牽涉解僱懷孕外傭爭議。

僱主陪墮胎水洗不清

徐曉彤又提醒,如外傭聲稱自己懷孕,僱主處理時要盡量小心,切忌介入太多。她分享曾收到一個個案,涉事外傭向僱主聲稱懷孕後被男方拋棄,僱主得到外傭同意下,帶其往醫院進行終止懷孕手術,未料外傭反指被僱主要求墮胎,令僱主水洗不清。對於有僱主指為免外傭意外懷孕,會遊說對方打避孕針,徐曉彤就指這種做法不合適,建議僱主可用「教育預防法」與對方溝通,互相聆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