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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免疫力弱病人需持醫院證明才可補針 5大組別合資格(附補針細節)

發佈時間: 2021/11/10

本港明起為特定群組,包括免疫力弱人士及長者接種第3針新冠疫苗。醫管局指,屬特別組別的公院病人,需持有醫院發出的「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證明書,才能在打第2針後的4周至6個月內,接種第3針疫苗。

醫管局員工打第3針有假放,本月22日起無打針每周一檢,詳情按【下一頁】即睇

局方指,醫院會向已打2針且近日覆診和治療者,即時發出證明書,其餘人士會以電話或郵寄通知有關安排。病人持證明書可在社區疫苗中心、公院內接種站或專題網站預約打針;而已接種2劑逾6個月者,若屬長期病患,毋須持證明書亦可補針。

特定組別免疫力弱病人
1. 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6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梁顯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