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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僱主|18歲女傭遭女僱主侮辱虐待 抓胸踢私處被迫男僱主面前沖涼

發佈時間: 2021/07/10

外傭離鄉別井工作,僱主理應好好善待。新加坡一名女僱主早前嫌女傭又臭又醜,不但逼18歲女傭當她及丈夫面前洗澡、在打開的窗戶前更衣,還施以抓胸及踢私處等方式虐待侮辱。女僱主被控7項罪名,周四(8日)被判其中6項罪名成立,案件下月宣判。

綜合當地傳媒報道,現年33歲的被告羅斯蒂亞娜被控恐嚇、侮辱女性尊嚴和蓄意傷人等7項罪名。控方指出,在2017年9月29日至12月12日期間,時年18歲的女傭瑪洋受僱於被告,與被告丈夫及一對雙胞胎孩子住在兩房公寓。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被告沒有給予受害者足夠睡眠、沒有休息日,也拒絕提供被單和枕頭,更以各種藉口丟棄其衣服。受害者不但需要照顧被告一對雙胞胎,還必須照顧被告母親家中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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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蒂亞娜被控恐嚇、侮辱女性尊嚴和蓄意傷人等7項罪名。(網上圖片)

當受害者工作滿一個月後,被告開始對她動粗。2017年11月,被告嫌棄女傭身上太臭把她推入廁所,逼她穿著衣服開水洗澡。當受害者全裸時,被告丈夫突然闖入;受害者試圖遮掩身體,被告則表示丈夫對她沒有興趣。由於實在太害怕,受害者只能邊哭邊洗澡。

受害者洗完澡後,被告不准她使用毛巾擦身,讓她自己想辦法弄乾,及後又要求她在主人房開窗換衫。受害者憶述,當時看到窗外有人,因而擔心對方看到她。同年12月,被告扯開受害者的上衣致露出胸罩,並抓實受害者的右胸,再踢其私處兩次。此外,當受害者拿衣服時,被告又使勁關上衣櫃的門,夾對方手臂。

同月,被告將嬰兒爽身粉倒在受害者臉上,直到其眼睛感到疼痛;隨後又警告對方,如果把臉上的粉弄掉,其家人將在她回到印尼後「不復存在」,後來又再次威脅會傷害其家人。其後,被告及丈夫將受害者帶到中介公司入口處,沒有解釋就離開;受害者當時不知自己被送走,身上也沒帶任何行李,及後由員工陪同報案。

而這段期間,被告也拖欠受害者兩個月人工。法官最終判被告其中6項罪行罪名成立,另一項刑事暴力罪則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案件將於8月17日進行宣判。

日做19小時照顧逾90隻寵物,印傭疑被僱主魚竿襲擊受傷報警,詳情即睇:【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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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