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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華員會批港府處理宣誓過急 公務員工會倡詳列「禁忌事項」

發佈時間: 2021/01/18

港府早前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惟當中細節引起不少公務員困惑。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今早指,政府應向不同部門講解宣誓後「哪些事不能做」,及「不能引起社會動盪」定義,擔心日後嚴重收窄工會表達空間,不能上街爭取僱員權益。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亦謂,早前向當局就宣誓問題提出不少疑問,且曾要求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簡介會,但當局不但拒絕,其他問題亦一直未有回答,特別是當局未有發通告說明,若拒簽效忠聲明會「終止聘用」,是要求公務員離職抑或強迫退休,當中實際後果當局亦應清楚說明。她指,大多數會員認為宣誓有重要性和迫切性,惟港府透明度不足,質疑是過於心急。

兩工會指,公務員對宣誓主要有以下擔心:

  •  日後不能接受哪些傳媒採訪?
  •  上街爭取僱員權益會否違誓?
  •  將退休者拒簽會否影響退休褔利?
  •  宣誓後相關條款是否終身適用?
  •  拒簽會遭勒令離職、提早退休,抑或革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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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脫芷晴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