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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無視疫情大潭水塘著泳衣嬉水 外籍男女跳壩消暑被轟污染食水

發佈時間: 2020/07/28

本港自本月初爆發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連日來更每日新增逾百宗確診個案,政府及專家們亦呼籲市民盡量留家同心抗疫,惟近日仍有市民無視疫情到郊外「避疫」。日前有網民爆料,指有多名外籍男女在大潭水塘跳壩嬉水,引來一眾網民炮轟:「咁咪污染晒食水?如果有病毒咪大鑊?」

該名網民昨日(27日)在Facebook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發帖,指事發於上周六(25日)傍晚6時半左右,有一群外國男女在大潭水塘,全部穿上泳衣、泳褲,在水塘中嬉水兼跳壩,因而報警處理。

從他分享的照片及影片可見,該班外籍男女全部沒有戴口罩,紛紛下水消暑;其中更有人無懼自身安全,從橋上一躍而下,眾人盡情玩樂。

此事引來網民熱議,紛紛留言炮轟眾人涉嫌違法,污染食水,「法例水塘唔可以游水,啲水用黎飲用㗎」、「水塘係唔比人游水㗎,污染水源」、「染汚水質,一等罪人!」、「咁咪污染晒食水?如果有病毒咪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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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署: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即屬違法

根據水務署資料,雨水經引水道、隧道和高架水道等渠道輸送到水塘,而收集得來的雨水和來自東江而未即日使用的剩餘原水則會在水塘作暫時儲存,等待下一階段的處理。

而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2年。水務署已於集水區和水塘附近豎立警告牌或橫額,提醒市民不應在集水區嬉水,污染食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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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