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新存強積金做投資指示

發佈時間: 2017/04/27

和不少打工仔一樣,陳小姐曾轉工數次,因而擁有數個強積金個人帳戶。

陳小姐︰我每次入職填寫強積金計劃登記表格時,都有揀選基金。「預設投資」應該與我無關吧?

積金局︰原則上是的。不過,你有好好處理舊工作的強積金帳戶嗎?

陳︰我離職後便沒有再理會我舊有的帳戶。

積︰那你就要留心了。如果你沒有處理上一份工的強積金,而你在該計劃下又沒有強積金個人帳戶,受託人便會根據法例自動為你開立一個個人帳戶,以滾存你在上一份工的強積金。當「預設投資」法例在四月一日實施後,這個個人帳戶內已累積的強積金會繼續按原本的投資指示進行投資。但若有新存入的強積金,例如當你整合不同帳戶的強積金至這個個人帳戶,由於你沒有為這個人帳戶的新存入的強積金作投資指示,該筆強積金將會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

陳︰我一直以為參加強積金計劃時給予投資指示就可以了。那我現在應該怎樣做?我會否收到「預設投資策略重新投資通知書」(DRN)?

積︰沒有為新存入強積金給予投資指示的個人帳戶持有人並不會收到DRN。如果你不想按「預設投資」進行投資,記得要為每個帳戶內已累積及新存入的強積金給予投資指示。詳情可聯絡受託人。

(本欄逢周四刊登)

撰文: 積金局 負責規管及監督強積金計劃的法定機構
欄名: DIS話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