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在東涌滿東邨作家訪巡查時,虛報19個家訪紀錄,包括報稱曾家訪一名已離世的獨居住戶,被控19項罪名,案件昨日開審,上司作供稱曾問被告「點解有人死咗又可做做家訪嘅?」,被告則稱「唔係好記得」,並有跟房署程序做訪查。
51歲女被告李碧琪,於1996年入職為房屋事務主任,案發時任職於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管理小組,被廉署控告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昨日(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直屬上司房屋事務副經理吳鈺明稱,小組內成員各有分工,被告則負責滿東邨滿康樓家訪,下屬每次完成家訪,需在當日將結果上報,她每隔3個月會突擊覆檢,以確保結果一致。
吳續稱,在2021年12月,其上司指滿康樓一名獨居住戶在同年9月14日去世,惟紀錄卻顯示被告曾於同月27日到該單位家訪,著他向下屬了解,當時吳問被告「點解有人死咗,又可以做家訪嘅?」被告回答「唔係好記得」,又稱是根據房署一般程序家訪。
負責租約事務管理的房屋事務經理盧潔霜作供指,為打擊濫用公屋的情況,房署需兩年一度進行家訪,涉案巡查周期為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對於辯方指因疫情曾容許職員在門外家訪的情況,盧則表示雖家訪曾因疫情一度暫停,但房署政策上並無容許門外家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