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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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轉贈可行嗎?

發佈時間: 2022/06/06

藥物轉贈可行嗎?

我上周收到一位網友的私信,她說想捐出已故父親的昂貴藥物,但求助無門。

她說,爸爸3個月前過身,生前每天服用自費標靶藥,每粒千多元,現在遺下30至40粒,共約值4萬元。她曾經聯絡香港的醫院,但對方表示不能代為轉贈病人。網友問我有沒有社區網絡需要此藥,她可轉贈以免浪費。

網友的心意很有意思,因為我主持醫療節目多年,與不少醫生及藥劑師交流,深明醫學發展一日千里的同時,醫療開支亦與日俱增,對於基層市民是經濟負擔。另一方面,我認識父母剛身故的朋友,他說因為家人皆傷心不已,為怕睹物思人,很多時把故人的舊物一併棄置,沒花心神思考父母的遺物如藥物如何可以幫人,結果變成堆填區的化學廢物。

我上網找尋相關資訊時,知道美國有個別州份容許捐贈癌症藥物,盡力減少任何人因無藥食而死亡。但我明白針無兩頭利,部分人對藥物轉贈有些顧慮,例如藥物有否變質?受贈病人是否適合服用?畢竟香港仍未訂立《好人法》,服後如有任何健康問題,誰來負責?

最終我聯絡上緊密合作夥伴「癌症資訊網」,他們有口服藥物轉贈配對計劃,施與受都要符合一些條件,包括轉贈的藥物一定不能過期,必須在香港註冊;受贈者屬未能負擔私營體系的醫管局公立醫院病友,以及有醫生紙證明他是真實用家,防止轉售圖利。

我認為藥物轉贈值得研究,正如我問過一位醫生朋友,假設我在街上見到有人心臟病發暈倒,附近有心臟除顫器但我未學過用,我應否膽粗粗施救?醫生說︰「你唔救佢一定無命,你施救或有一綫生機。」

生命凌駕一切,既然可以救人,我們何不多行一步?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