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巢之下

發佈時間: 2020/03/30

覆巢之下

社交群內最近討論法治在香港是否已死。我確信在其他體制均急速崩壞下,法治不可能獨立「生存」。

上周兩宗新聞,正好說明此一事實。第一宗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被警方拘捕,指控她涉嫌違反「煽動意圖罪」。在此時此刻引用一條古舊法律,拘捕一位民選議員,理由是她發表或轉發了一些言論;恰巧這位議員曾多次在議會上向警方代表施加「下馬威」。拘捕行動的政治含意顯而易見,香港離警察國家不遠了。

最終如果律政司司長批准作出起訴,就只能在法庭尋求公義了,但如果執法部門濫捕,檢控濫告,法庭也只能判決政府敗訴,十分被動;相反,如果執法部門不去拘捕(例如721事件),法官也不能主動出擊。

另一宗新聞是宣布委任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的首席法官。一些評論認為,張法官確認人大釋法,憂慮他不能守住法治。其實,張法官在高等法院主理司法覆核案件時,判決囚犯有投票權、回流港人可即時申領法援等(該些個案我的律師行也有處理),算是十分公道;但在處理取消立法會議員議席案,他也只能緊跟人大釋法。希望終審法院法官以一人(或幾人)之力作出反抗,是不大現實的。

制度以外,一些法官基於其尊貴背景,不食人間煙火,不理解示威者的信念,判決時不近人情(例如拒絕保釋申請);相反,就律師對警察的投訴態度漠然(雖然他也未必可以直接介入),也在在令人感到沮喪。

可見制度崩壞,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法官只能在狹窄範圍內行事,令崩壞減慢,例如在《禁蒙面法》的案件,判決行政當局訂立的規例違憲;例如頒令港鐵要披露831的錄影紀錄。但我們不能對法治存有幻想,寄望法官拯救制度。把死馬當活馬騎,恐怕是唯一選項。

(本欄隔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