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公投擴大反歧視法

發佈時間: 2020/02/21

瑞士公投擴大反歧視法

上周日,瑞士就擴大《反歧視法》公投,結果有達六成三選民支持修例。瑞士現有法例禁止基於種族或宗教理由歧視或煽動仇恨,新法將擴大而將性取向納入其中。日後人民不可在公開場合、社交媒體、電視節目等發表涉及歧視性取向的言論;泳池和酒店的經營者也不得以性取向為由,給予顧客差別待遇,違者可判最高三年徒刑。

瑞士國會早在2018年已通過修例,但保守派的聯邦民主聯盟和民粹右翼的瑞士人民黨一直反對立法,強烈質疑修例扼殺言論自由,例如談及關於同性戀者的笑話可能誤墮法網。反對人士遂發起聯署,訴諸公投決定。

在顯示歐洲LGBTI友善程度的彩虹地圖上,瑞士只排第23位,性別研究專家代爾指,在瑞士你可公開說「燒死同性戀者」而沒有後果。他認為社會的恐同現象不會因修例而消失,但至少能保護同性戀者的權益。

但這次修例並未涵蓋性別認同,兩年前國會通過法案時,當地聯邦委員會指由於性別認同的定義太模糊,未將變性、雙性人納入範圍。瑞士跨性別組織表示,對於雙性和變性人仍被邊緣化表示遺憾,認為只有納入針對性別認同的歧視,修例才算完整。

瑞士被稱為全球最愛公投的國家,自1875年首次實行全國公投以來,平均每年有逾五單以上的公投案,平均投票率約四成。若在法案通過的100天內,市民收集到五萬份聯署,就能啟動選擇性公投,決定是否駁回立法。今次正是由反對人士提出,原本民調預期贊成一方險勝,結果卻顯示人民反對性傾向歧視的決心,確立了修例的認受性。(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蔡君穎 香港電台第一台《十萬八千里》,逢周六上午11時播出。新聞裏,有知識,60分鐘走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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