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一種公義

發佈時間: 2017/12/21

醫死人那宗美容案審結了,其中兩名被告被判刑10至12年,有人認為公義已獲彰顯,算是為死者傷者申了冤。但姚鈴不明白的是,何以身為醫生的第三被告,可以完全免責。

作為本應以懸壼濟世為目標的醫者,她選擇把寒窗多載的努力,押在一家視客人為「金鵝」的無良美容院,無視風險,親手向死者施針。我想問:下針那刻,她可有念及當日學醫的初心?還是雙眼已完完全全被金錢符號遮掩?她理應清楚知道,自己的醫生身份,正是叫客人減低戒心的原因,這樣一個幫兇,法律上真的不須負責嗎?

月初看過西域城改編自《十二怒漢》的話劇《拾義怒人》,說的正是一個12人的陪審團,如何就一宗謀殺案被告是否有罪一點,在退庭商議中,因為其中一人的鍥而不捨,令其他11人逐一轉軚的過程。何謂公義,是少數必須服從多數?是因為某人口才勝於其他人?是要看你是否好彩,遇上負責任、無偏見的陪審員?

前警司佔中打途人被判有罪,有人幸災樂禍,姚鈴感覺黯然。審訊期間他說過,如當日知道執行職務會讓自己惹上官非,本來還有數月就要退休的他,會選擇由得人群佔據馬路,甚至申請不參與行動。

公義真的已獲彰顯?

(本欄逢周二、四刊登)

撰文: 姚鈴 心繫時事,愛恨分明的企業女高層
欄名: 不吐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