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保索償4大貼士

發佈時間: 2014/06/12

去旅行買旅遊保險是常識吧!由一百多元至數百元的旅遊保險,你買了之後究竟有沒有試過索償呢?我的意思當然不是指人身傷亡那種的不幸事件,而是物件損毀、被竊等小索償。認識不少朋友就算買了旅遊保險,由於損失輕微,為免麻煩而最終沒有向保險公司索償。其實,手續並不複雜,但需要事前做一點工夫。

以親身個案為例,話說有一次去泰國旅行,老婆的名牌眼鏡被竊,於是去警署報案,以便回港申請賠償。但泰國警方的報案紙是用泰文,幸好當地警察提醒要翻繹為英文,否則會令索償出現問題。所以大家去到非英語系國家,落口供之後,記得要找人翻繹為英文版本。

其次,一定要保留所買物品單據,很多朋友習慣買了一樣東西之後,過了一段時間連單據也遺失了,便不能作為索償證明。

第三大貼士是,在部分情況下,保險公司會要求你寄回損毀的物件,所以不要隨手棄掉,就像我的眼鏡在旅程途中因意外而完全支離破碎,也得把所有「屍骸」交回保險公司。最後,為提供更有力證據,最好將貴重物品都在出發前拍照存擋,方便日後更容易令保險公司了解。當然,登機證、機票等出外資料要保管好,這些都是申請賠償的必要文件。

在此提提大家,不可濫用索償旅遊保險,否則會列入特別名單,並交由保險公司的調查小組跟進。如當中涉及詐騙成分,便觸犯本港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

撰文: 潘蔚能 旅遊產品、酒店測試員。走遍世界各地,將一切最值得推薦的玩樂着數分享給大家。個人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poonwain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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