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財策劃的角度,財富保障是重要的範疇之一。而作為專業的財務策劃顧問,我們經常建議客人透過保險,將財富損失的風險轉嫁保險公司,但如果買了保險,遇到受保風險時,結果不獲賠償,便喪失了這功能。
不過,我曾指出過,香港的保險制度和保險業已相當成熟,保險公司打開門口做生意,絕對不是想「有殺冇賠」,但保險公司要管理和控制索償風險,也是不爭的事實!
因此,姊妹們,大家買保險的時候,以最高誠信投保,以及認真檢視保單條款,都是精明消費者應有的責任。
好了,萬一妳提交了保險索償申請,但最終保險公司真的不賠,而妳又不同意保險公司的理據,妳可去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
保險索償投訴局 申訴賠償問題
保險索償投訴局是一個獨立組織,旗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負責裁決保險索償投訴,現時共有5名成員,其中兩位來自保險界,其餘三位是非業界人士,目前分別由一位大律師,一位會計師和一位消費者委員會的代表出任成員。
該局主要接受與索償有關的投訴,如果個案涉及保險代理的操守問題,便要向保險業聯會(Hong Kong Federation Of Insurers)投訴。
另外,索償投訴必須與個人保險有關,索償金額以不超過100萬港元為限(今年1月1日起,由過去的80萬提高至100萬)。而且,投訴個案必須是保險公司已對索償申請作出最終賠償決定,投保人仍然不滿,才可以向他們投訴,但要在6個月內以書面提出。
每年4月,保險索償投訴局會公布上一個年度的索償投訴數字和個案檢討。我認為,這個一年一度的報告,正好是大家提高保險理賠意識的時候。
事實上,每年這個日子,我總有一些朋友會來電郵,或來WhatsApp問我,這些報道到底是甚麼一回事。為了協助大家提高保險理賠的意識,今年我也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跟姊妹們分享一下。
根據該局數字,去年共處理728宗投訴個案,647宗屬新接獲的個案,較前年的603宗增加7%,主要涉及保單條款詮釋及不保事項,或受保人投保及申索時沒有披露事實。
去年審結的個案共333宗,有53宗在投訴局秘書處調停下,跟保險公司達成和解,毋須轉交投訴委員會處厘,另外192宗表面證據不成立,39宗的索償人最終撤銷投訴,最後只有49宗需交由投訴委員會審理。但當中只有兩宗個案的投訴人得直,其餘47宗,投訴委員會都是同意保險公司的賠償決定的。
保單條款有落差 投訴不保事項
連同和解個案,共有56位投訴人最終獲得保險賠償,涉款達275萬元。最多投訴類別為「住院醫療」,其次是「旅遊」和「人壽/危疾」。
若以投訴類別分類,則最多屬於「保單條款詮釋」,佔逾40%,其次是「不保事項」和「沒有披露事實」,分別佔約20%。
綜合幾年來的索償投訴,我的結論是,大部分個案都是源於投訴人對保單條款的合理期望有落差,以及投訴屬不保事項等等,只要我們投保時披露全部事實,以及小心留意保單條款,很多誤會和爭拗都是可以避免的。
至於去年的一些個案分享,明日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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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