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開天窗

發佈時間: 2016/04/27

最近某報幾位專欄作家為了表達對該報管理層的不滿,在自己的專欄「開天窗」,留上空白篇幅。其後總編輯下令於專欄加上「編者按」,被外間批評為妨礙言論自由。的而且確,專欄的意義亦是在隨筆者所想,表達意見的空間,開天窗本身就是一個自由發表的行為。

其實我也有開天窗的經驗,不過開的是車裏的真正天窗。當時身在美國,第一次開有天窗的車,按鈕打開自動天窗的一刻,一股自由清新的空氣流入車廂內,那份寶貴的感覺還記憶猶新。又有一次旅遊時租車,原本在網上預訂了最基本的型號。但取車時,數十輛Ford Mustang開篷車整齊地排列着,對我們夾道歡迎。我和太太你眼望我眼,毫不猶豫便升級至開篷車款。那段第一次開篷的視頻,記載着我們臉上的笑容,嚮往自由的喜悅。

如果有一天,天窗不能再開,話不能再直說,意見不能再表達,香港還算有自由嗎?捍衞言論自由,是每一個人的責任。無論在任何崗位、任何階層,都有必要站起來,說該說的話。我們的社會,沒有大進步,也不要退步。

(本欄逢周三刊登)

撰文: Hillman Ctrip 市場營銷總監,喜用平凡預算享受不平凡的旅程
欄名: 遊目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