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開始有第一個反應,冰島總理辭職,筆者稱這做反應,不稱「受害」者,「罪有應得」者,因為真不知是「受害」還是「罪有應得」,何故?因為「巴拿馬文件」所涉的事項,是古今中外都有,並不是新鮮事。
各位大丈夫,你有沒有呃老婆,收起些私房錢呀!有的話,就是你不誠實,未有全數上繳與老婆大人(國庫),作家用。同樣,各位太太,你又有沒有收起私己去貼自己,貼外家?有,就是不合法地揶用家用(國家資產),以上的「私己」例子,一擴大起來,就是巴拿馬文件的骨幹,逃稅。
在中國,農民、窮人逃稅,是天經地義的,陳勝、吳廣揭杆而起,就是因為秦國的苛稅,該稅不是交錢,而是要力役。中國歷史上,凡是朝代之亡,之歿,都跟苛捐雜稅有關,但怎樣才是苛捐?下再討論。
為免人民逃稅,古周有井田制、秦漢有丁稅、唐有租庸調、明有魚鱗圖冊、清有攤丁入畝,稅制歷代更替,都是一個目的,保障國家收入,以應付國家支出,但一旦國家支出大,如要戰爭,皇、官奢侈,都免不了要加稅,加到人民頂唔順,部分人民就會逃入深山,以避稅、官追查,古文的《桃花源記》所記的,除了是當時人民為逃戰亂外,其中一個要避,就是重稅。
因為重稅所以設法逃避
稅是有多種形式,元朝在福建武夷山建有御茶園,但這個御茶園的茶農最終要逃入深山,不種茶,原因是種出好茶獻皇上,皇帝不知種茶艱難,嘗到好茶便這個妃子賞二斤,那個皇子賞一斤,某某大臣又賜半斤,加埋加埋就是幾擔,好茶哪有幾擔?2005年中國碰上春天也落霜,真正的18株獅峰龍井樹,因受霜凍,只產得四両不受霜凍的真正獅峰龍井,你皇帝要幾擔,怎辦?愛護茶農也愛護自己的地方官就會教茶農不要拿頂級貨做貢品,給個二、三級的做貢品,方便日後皇帝老子要幾多就給幾多,這樣一來,茶農不用苦,地方官,也不會因辦事不力而摘烏紗,這個官、農合作逃「稅」之舉,你說好還是不好?橫撇一筆,不要迷信凡是貢品都是一級貨,真正的一級貨,未必是貢品,以後免花冤枉錢。
在西方,維多利亞女王時代,如果有人逃稅八先令,便要斬首,弄至美國要脫離英國而獨立的,是因為英國要收重茶業稅,此即Boston Tea Party事件。可見,稅,是古今中外,人民與政府常處對立面的問題。
這些遙遠事,又怎關閣下事?
香港之所以能成為金融中心,原因之一是我們有簡單稅制,不少人每年稅表,填張A3紙大小的表格就可以了,美國人報稅的稅表約有一吋厚,原因是美國的稅項,較香港的多得多,其中一項是資本增值稅,假如香港也引入些稅制,大家要趕快沽出港交所(00388),因為各位買股所賺,要報為資本增值,要交稅呀!如果大家想炒波幅,一隻中國銀行(03988),2.5元買,3.0元沽,賺了0.5元,也要填。假如中銀每個月如此波動一次,閣下又每個月買中,你就要報十二次所賺,但如果只賺了六次,蝕了六次,也要報十二次,因為所蝕會抵所賺,可以交少些稅,你填不填?假如你每年炒買股票一百二十次(不多,每月十次而矣,炒即日鮮者,便會有),你填,便填到手軟,要不手軟,成立間離岸公司,透過離岸公司落盤便是,所以大家看周三見報的附圖有關離岸公司數目的變化,在2008年前炒賣興盛年代,離岸公司數便多,2008年後,不少炒友損手,離岸公司數便減少,少人炒了嘛。
富人寧願轉國籍來逃高稅
當然,不是所有離岸公司都是做炒賣的,但要來避稅的,就多的是,最明目張膽的離岸公司,是美國於70年代在歐洲設立的分公司,按法律上的法人團體定義,歐洲的美國公司,不是美國公司,是歐洲公司,故不用交美國稅。由於美國稅會高於歐洲稅,故不少美國公司就將盈利留在歐洲,從而形成龐大的歐洲美元市場Euro Dollar Market,這個歐洲美元龐大之大,足以反借貸予美國本土公司及全球欲要美元的公司。
在二千年時,小布殊總統因為國家財困,通過法例,讓這些歐洲美元交少好多稅,就可以回家援美。
歐洲美元和一眾的離岸公司的出現,是因為一些公司要避高稅或不想交稅。避高稅情或有可諒,不想交稅,就有點那個了。
鄧普頓基金創辦人,鄧普頓,早看到美國政府的大花筒,必會徵高稅(後來美國開徵環球稅,即是只要你是美國人,在美國以外所賺,也要交稅),故於80年代,就放棄美國籍,而入愛爾蘭籍,同樣facebook的朱克伯格,在知道自己將會成富翁,在成富翁之前,便轉入新加坡籍,起碼是免了交資本增值稅。
那麼巴拿馬事件可以之後不再出現?不會,中國數千年的稅收史,告訴我們,避稅、逃稅不可能停。因為只要全球有些國家稅高,有些地方稅低,便會有「離岸公司」。
數年前澳門為振興其經濟,只要香港公司在澳門請四個人,租個地方,通過澳門做文件,去做貿易所賺便不用交澳門稅,按香港稅例,也不用交香港稅,澳門,一如巴拿馬,為其人民提供就業,一定會有這種方便人家「減輕」稅務負擔的服務。
就算是香港,也一樣有類似的行動,以前香港是有徵遺產稅的,於是不少富豪就將資產擁有權,轉到新加坡公司,後來港府取消遺產稅,部分富豪便將公司自新加坡搬回香港,因為維持間新加坡公司,費用較港貴,但就較付遺產稅便宜而矣!
不涉及美國人簡直是荒謬
今次巴拿馬文件初期似乎不涉及美國個人和美國公司的,這當然不是美國公司/個人不逃稅、不避稅,而是這些文件是經過篩選,將涉美國公司/個人的資料抽出來,因為不少稅務天堂都是因為美國高稅制而發展出來的。今次不公布美國公司/個人,可能是埋下伏筆,由美國稅局個別專訪,識趣的,交些稅,不然便拉。結果?回應:昨日我文謂巴拿馬文件不涉美國公司,是我資料有誤。在我寫文之時,我是跟三個外國電視報道,包括euronews、france 24、bloomberg,他們當時沒有提及有美國公司涉其中,就算今時講有,據USA Today講,也只是more than 1,000間,似乎是美國公司/個人較守法,其他非美國公司/個人,就太多不守法了。因為在已公布的數據中,涉事公司,美國對比非美國,是,1,000對214,000。以這比例言,你認為名單有沒有審查呢?
估計在三、五、十年後,不少美國的付重稅者,會效法鄧普頓、朱克伯格,放棄美國籍,以避稅。另方面,不少中國貪官,亦要考慮將他們移往美國的資產,移去其他地方,因為昨日,中國政府就入稟美國法庭,將一位貪官喬建軍的前妻趙世蘭的財產充公,美國政府應樂意這樣做,因為美國政府一定會在充公過程中,可以得益的,這是國際慣例,對逃稅/犯法者的財產予以充公,是兩國政府有「分贓」的。
這有甚麼影響?除非美國會減低其稅率,不然,將會愈來愈多的有能力納稅者,會想法「逃離」稅網,若成真,美國的財赤就更不可彌補,那些鼓吹萬種福利者,又可會引美國為鑑?錢從何來,是每國的福利部門所要問的問題。
編按:目前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只鎖定其中221人登記美國住址,令人起疑,有專家就此更表示,巴拿馬文件不見美國人,因為美國許多州本身就是避稅天堂。
撰文:
石鏡泉
經濟日報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電台財經節目主持人
欄名: 政•經•頑石不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