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廣告的弄潮兒

發佈時間: 2016/02/26

從前在網絡媒體上打廣告,大部分模式是落Banner Ad,吸引消費者點擊,把他們帶去一個廣告活動Mini-site或品牌網站,進行內容營銷。現時盛行於手機上網,網絡廣告又是另一番景象。可是,由於不少品牌未有專為手機環境瀏覽而設計的Mobile Site,加上廣告活動周期縮短,為一個短期宣傳企劃架建Mini-site未必划算,而且礙於展示模式的關係,Mobile Banner Ad的發揮空間有限。所以,即使手機上網滲透率超過八成,在香港手機廣告的發展仍頗為緩慢。

看準這個形勢,香港有家網絡廣告供應商PIXELS,三年前銳意朝手機廣告發展,製作多款預設template模式,讓廣告客戶可快速地一條龍,由Mobile Banner Ad到製作能展示豐富內容的HTML5頁面。PIXELS的如意算盤是希望透過提供製作工具,拋磚引玉,吸引更多客戶在他們代理的廣告網絡打廣告,從而加速手機廣告業務發展。三個月前,PIXELS已被美國網絡廣告公司Gravity4收購,並且在剛舉行的Mob-Ex Awards中贏得最佳手機廣告代理金獎。

事實上,FB也老早看準這商機,手機廣告業務已佔超過一半以上,去年九月已開始測試類似上述的廣告展示模式,名Canvas。去年聖誕節假期前後,《星球大戰:原力覺醒》上映期間,已在台灣網站看到宣傳該電影的測試廣告報道。廣告只限於手機上瀏覽,本身像一個平常的FB廣告,點擊後會在FB環境內展開一個構圖豐富頁面,猶如一個Mobile Mini-site。此外,架建廣告時,客戶可在Canvas版面內選取不同展示模式組合,有點像砌PowerPoint。

農曆年後,Facebook Canvas終正式開放給所有廣告客戶,說了多年的手機廣告,到今年才終於來到一個Tipping Point。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Rudi 路迪涼 進擊中的社交媒體廣告人
欄名: 進擊中的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