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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涉暴動聆訊 曾志健被通緝

發佈時間: 2020/12/23

去年10.1國慶日,18歲男生曾志健疑於荃灣被槍擊受傷,他與27歲博士生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早前擬認罪的曾志健昨缺席法庭聆訊,辯方亦稱無法聯絡他,法庭遂發出拘捕令通緝。

被告為曾志健(18歲)及邱宏達(27歲),兩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再訊,曾志健缺席聆訊。控方引述警方資料指,曾志健最後一次到警署報到的日子為今年10月24日,之後再沒有報到紀錄,警方另於3日前曾到曾志健報稱的地址調查,但沒有他的消息,控方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辯方律師亦指,未能聯絡曾志健,法庭遂發出拘捕令通緝他。

至於同案另一名被告邱宏達的代表律師則指,需時與控方商討,申請押後案件處理,屆時會有答辯意向,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初再訊,邱續准保釋候訊。

10.24後沒再赴警署報到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同日於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及警長曾家輝。

案件於今年10月在區域法院提堂時,控方指出曾志健或會認罪,他當時獲准以5,000元續准保釋候訊,條件包括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等。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