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兩人涉欄杆貼海報被控 警員:看見時已貼完

發佈時間: 2019/12/31

1對年輕男女涉於青衣欄杆上張貼反修例海報,被票控在政府土地張貼海報,兩人否認控罪昨開審。警員供稱在警車上看見兩被告張貼海報,辯方盤問下警員改稱看見時已接近貼完。

兩名被告何志程及郭曉楠,各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張貼海報,控罪指他們於今年8月5日未經主管書面准許,在青衣青荃路的欄杆上張貼3張海報,兩被告昨由律師代表否認控罪。

警員劉奕鵬作供稱,案發當日在警車上看到兩人正往欄杆張貼海報,遂下車截停兩名被告,當時男被告手持海報。辯方盤問劉時指出,若男被告以雙手持海報,而女被告則雙手扶住海報,兩人如何張貼海報。劉改稱看見時已接近貼完,又供稱兩人曾招認,而女被告手持膠紙。辯方問及為何劉沒有紀錄招認及檢取膠紙作證,質疑劉所說純屬虛構。劉否認是虛構,稱自己一時遺漏。

辯方亦在庭上播放另一名警員林智樑在現場對男被告搜袋的片段,指警員在行使權力後未有作紀錄,疑有違警察通例,裁判官終裁定表證成立。明年1月14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