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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執行處長退休 樂見署方有進步

發佈時間: 2019/03/11

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元而未有申報,律政司認為無足夠證據提出檢控,但無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備受質疑。今日起退休的廉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朱敏健指,是否外聘法律意見確由律政司按個別案件的性質及因素而考慮,並非鐵一般的規矩。

執行處前署任「一姐」李寶蘭於2016年被取消署任後請辭,引發連串高層人員離職潮,時任監警會秘書長的朱敏健,被廉政專員白韞六力邀回巢。離開廉署5年多,朱稱再回去覺得廉署更上一層樓,透明度增加,亦活用執法及宣傳教育「三管齊下」的策略,即使近年社會輿論認為廉署一些案件有其他考慮,但強調廉署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依法辦事及證據為本4大原則永遠不變。

對於社會爭議的UGL案,被問及曾否有案件廉署建議檢控而被律政司拒絕,朱敏健稱,雖然法例上廉署案件起訴與否,都要由律政司決定,但強調彼此有商有量,如涉及嚴重案件亦要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滙報。

與律政司有商有量

朱敏健相信委員不會不聞不問、甚至跟廉署及律政司「打籠通」將案件「冚咗佢」,「證據比重如何衡量、證人證供是否可信、需否再採取行動取得更多證供等,一定要拗,哪一方的理據更符合法律就拗得贏。」

朱敏健坦言:「從來無見過律政司話你話夠(證據),我話唔夠、唔告!又或廉署認為可用《防止賄賂條例》去檢控,而對方會話邊有呀?不會相差那麼遠。」即將離開,朱敏健稱廉署的使命會繼續,只要上下一心、不要有太多計較及故步自封,前景一定很秀麗。

編輯:梁偉澄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