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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改名冒業主賣樓 兩男認騙買家$290萬候判

發佈時間: 2018/05/15

兩名無業漢涉冒充為大圍名城某單位的業主放售單位,真買家決定以920萬成交,一人改成跟業主的姓名相同後開立銀行帳戶,另一人則以假身份證冒充業主簽訂買賣合約,買家被騙逾292萬元訂金,兩人昨認罪候判。

首被告譚健龍(41歲),曾任點心師傅;次被告陳漢明(36歲),曾任健身教練,兩人現無業,兩人昨承認偷竊、欺詐、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共17項控罪,還押候判。法官指本案特別之處在於首被告改名換姓,開設新銀行帳戶犯案,詢問是否屬加刑因素時,代表律師指首被告並非主腦。

案情指,中原地產於2015年8月接獲一名鄭姓男子來電,委託以1,000萬放售大圍名城3期5座某單位,經磋商後,同年12月王姓買家確認以920萬連租約成交。次被告自稱為鄭姓業主,向女地產經紀及其上司出示虛假身份證後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將租約交給對方,但着對方不要聯絡租客,次被告其後取得買家簽發的46萬元支票。

翌年1月,次被告再到律師行簽正式買賣合約及轉讓契,分別取得買家46萬元及逾200萬元支票。真正業主同年2月收到律師行信件,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