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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園3年錄30宗捕捉動物案

發佈時間: 2018/05/10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稱,過去3年涉於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內非法捕捉野生動物及海洋生物,檢控個案共有30宗,違例人士分別被判處罰款300元至8,000元,多數涉及非法釣魚。黃指,漁護署已加強在周末及假日,於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巡邏及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