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2013年前公屋申請者 可改選「市區」

發佈時間: 2018/05/03

由於未來2年市區公屋供應量會增加,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通過,容許在2013年9月30日或以前已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可更改其公屋選區為「市區」。房屋署會發信通知合資格申請者,並提醒輪候「市區」單位的實際時間視乎申請者數目、新落成及回收單位的供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