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反東北示威終極上訴 9月開審

發佈時間: 2018/03/22

反新界東北示威案,13名示威者早前被上訴庭改判囚,各被告昨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獲終院就判刑或過重及對21歲以下被告判囚是否恰當兩理據批出上訴許可,正式終極上訴定於9月7日。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時提出,上訴庭錯誤地將真誠悔意納入為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先決條件,首席法官馬道立澄清,終院在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案中已指出真誠悔意只是重要因素之一。至於上訴庭做法是否構成「二次檢控」,馬道立指若上訴庭發現判刑明顯不足,則必須重新審視案情,這是捆綁式的做法。

另一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詞時則質疑,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109A條,法庭能否對不足21歲的被告判處即時監禁。終院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決定就判刑或過重的理據向所有上訴人批出上訴許可,以及就關於該條例的理據向案發時未滿21歲的林朗彥及朱偉聰批出許可,其餘上訴理據則駁回。

編輯︰黎家榮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