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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斤重皇帝蟹呃秤4成 食肆罰$2萬

發佈時間: 2018/03/22

筲箕灣一間食肆及一名員工因供應實際重量低於聲稱重量的皇帝蟹,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1.5萬及5,000元。海關人員早前接獲舉報,去年6月前往食肆進行試購行動,要求堂食一隻宣稱7斤(約112両)重的阿拉斯加皇帝蟹。

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該蟹較宣稱的重量少約44兩,與所宣稱的不符。按現行法例,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提醒商戶遵守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