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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放寬規定 報章東主可持有多個媒體

發佈時間: 2018/02/21

《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公眾諮詢昨起展開,為期3個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指建議保留現有規管架構,但會修改過時條例,包括建議放寬非本地居民需獲通訊局批准的免費電視台持股量門檻,取消免費電視或廣播牌照不得批予附屬公司,及放寬報章東主可同時持有多個媒體。

邱強調目前有針對跨媒體設限,不怕建議造成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