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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電騙案在京首判 兩台犯囚15年

發佈時間: 2017/12/22

曾引起兩岸角力的肯尼亞電騙案,昨在北京法院宣判,兩名台籍主犯遭判囚15年。這是北京要求各國將涉電騙案台籍疑犯遣送內地以來,首個宣判案例,引發關注。

去年4月的肯尼亞電騙案共涉及85名疑犯,有77人被押解回京,其中44人是台灣人,北京當局要求各國將台籍疑犯遣送內地,引發兩岸角力。

涉案疑犯被指控冒充速遞公司職員、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在兩年間騙取185名內地居民超過2,900萬人民幣(下同)。案件昨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分三批宣判,85名被告全數獲刑。兩名台籍主犯張凱閔、林金德,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處罰金1.5萬元。其餘42名台灣籍疑犯,被判處有期徒刑2-13年不等。

台灣法務部則指北京無視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逕自偵辦審理此等犯罪」,對此表示遺憾。據台方統計,肯尼亞電騙案以來,境外涉嫌電騙案遭遣送內地的台籍疑犯,共有288人。

編輯︰陳文華

美術︰簡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