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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協暨奧委會 研改教練指引

發佈時間: 2017/12/04

港隊田徑運動員呂麗瑤上周在社交網站剖白兒時曾遭教練性侵。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昨承認,現時體育界教練指引不夠詳細,擬研究修改指引說明接觸學員身體時處理方法,及解釋性騷擾定義等範疇,惟無法強制業界跟從。

劉掌珠指因運動員及教練隸屬各自的體育總會,故港協亦無法要求總會懲處涉事者,但若總會不處理舉報事件,會方可暫停或革除其會籍。

港姐麥明詩透露曾被性侵

前游泳運動員蔡曉慧昨在一個論壇表示,教練與運動員常有身體接觸,即使設立雙教練及同性教練制,亦未必能解決性侵問題。同場的港協暨奧委會女子運動委員會副主席梁美莉認同很難清楚界定規則,但會方已跟隨國際奧委會訂立機制。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科總監朱崇文指,現時本港無法例規定體育協會制定指引,亦無政府部門專責處理性侵問題。

民政事務局體育專員楊德強昨被問及呂麗瑤事件時拒回應,僅指特首已回應有關事件。

「十優港姐」麥明詩昨亦於個人fb專頁透露,曾在內地被性侵犯,且「唔止一次」,惟因本港無司法管轄權,且自感「告唔入」而沒採取進一步行動。

編輯:黎家榮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