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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誤繳 有人走數 公屋水費混帳

發佈時間: 2017/06/29

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房屋署及水務署在處理繳交水費時行政混亂,原屬房署繳付的水費,卻由住宅單位租戶「誤交」;而因水務署沒更新租戶資料,未能追回租戶欠繳的水費,令公帑損失約5萬元。公署促請兩署制定清晰滙報機制和指引。

現時公共屋邨公共地方及住宅單位空置時的水費,由房署代房委會向水務署繳交。惟公署處理一宗投訴時發現,由房署外判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共屋邨,公司職員錯將一個住宅單位空置期間的水費,交予租戶繳交,變相無辜為「公家」繳水費,但調查報告無提及涉及金額。

房署水署行政亂

房署解釋,涉事職員不熟悉繳交水費程序,導致租戶誤繳公家水費,公署介入後,房署清繳所有屬房委會欠繳的水費,但未提及有關租戶有否獲退款。

公署又指出,有15個公屋單位未能追回欠繳的水費,令公帑損失近5萬元。水務署承認職員在處理上述單位轉名申請時,未有妥善更新電腦系統資料。

水務署曾在2005至2016年間,就某公共屋邨的房屋經理帳戶欠繳水費個案,向房署發出61張催繳及截斷供水通知書,但一直未得到房署回應,而涉事屋邨辦事處或外判管理公司,亦未有向房署總部滙報欠繳水費的情況。

公署促房署監察各房屋經理帳戶內的欠繳水費情況,並就處理公屋水費制定清晰滙報機制和指引,水務署則應考慮將房屋署長期欠繳水費個案的滙報機制,編寫入相關的部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