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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米重金屬量 擬放寬標準

發佈時間: 2017/06/07

食衞局建議修訂《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建議將《規例》現時涵蓋的金屬由7種增至14種,並放寬食米鎘含量的標準至每公斤0.2毫克等。消息指,新修訂料對海產業界影響較大,但不會改變超標罰則。當局昨日起諮詢公眾3個月,到9月5日為止。

《規例》現時涵蓋的金屬包括砷、銻、鎘、鉻、鉛、汞及錫,食衞局建議增至14種,加入鋇、硼、銅、錳、鎳、硒及鈾,與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最高含量一致,但只限於「天然礦泉水」及「瓶裝/包裝飲用水」,不包括其他食物。

飲用水加驗7種金屬

新修訂亦建議取代現行「所有固體和液體食物」類別,改為就個別食物和食物組別,並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所訂的最高含量,令最高含量數目由現行的19個增至145個,當中90個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嚴格。較寬鬆的則有6個,包括蔬菜和小麥中的鎘、魚中的汞等。例如現行《規例》中水果鉛的最高准許濃度為每公斤6毫克,將降低至每公斤0.1毫克。當局建議「精米」(包括日常食用白米)的鎘最高含量定於每公斤0.2毫克,較現行穀類鎘最高含量的0.1毫克寬鬆。

3個月諮詢後再定案

政府消息人士解釋,此修訂放寬因考慮到港人的飲食習慣,並參考歐盟、韓國、中國及新加坡就「精米」中的鎘所採納的最高含量訂為每公斤0.2毫克。相信部分歐盟、韓國、中國及新加坡過往不能供港的精米,在新修訂後,供港的成功率及數量會增加。此外,現行海產中就鎘的最高准許濃度只針對蟹肉、明蝦、蠔及小蝦,修訂標準後將擴闊至其他甲殼類動物,料對海產業界影響較大。

當局將於7月及8月中旬舉辦兩場公眾諮詢論壇,期望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完結後,可盡快敲定最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