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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近百宗公屋違規改動 申訴公署批房署執法鬆

發佈時間: 2017/05/12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批評房屋署跟進租戶違規裝修跟進粗疏、執法不嚴,有個案在拆除間隔牆、加建淋浴間後,拖延2年才解決。過去4年近百宗違規個案中,有三分一涉及天花滲水,長遠或影響樓宇結構。

公署引述房署數據指,過去4個財政年度,有92宗違規改動個案,其中33宗、即36%因上層單位違規改動廚房、廁所、浴室設備而導致天花滲水。在同期,已完成修復工程的65宗個案中,有10宗需6個月或以上,其中7宗更逾9個月,最長的個案更耗用超過2年。

公署續指,有租戶裝修時拆除廚房及廁所之間磚牆間隔,再加建淋浴間,但前綫職員僅憑個人經驗認為無問題,至9個月後接獲匿名投訴才跟進,但租戶拒修復,結果拖近2年才解決。另有租戶將浴缸改成企缸,導致樓下單位天花滲水,房署只發出警告信,其後10個月都無跟進,至下層單位向區議員投訴,房署才向上層單位發出遷出通信書。

無要求修復還原

報告批評,房署職員不按指引行事、跟進粗疏及執法不嚴謹,61宗涉及違規改動個案,其中28宗由租戶自行修復而非由房署執行。有屋邨辦事處跟進個別個案時,無要求租戶修復還原,反接受租戶「承諾」日後交還單位時才還原,繼而結案不再跟進。

房屋署於去年8月發出新指引,放寬浴缸、廁盆、灶台等不再列為「不准許改動」類別,只要提出書面申請即可改建,公署認為長遠或影響樓宇結構,建議定期檢討指引,加強監察職員行事及積極跟進積壓半年以上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