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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食堂無王管

發佈時間: 2017/05/12

現時全港有471間工廈食堂,根據食環署牌照規定,食堂只可招待所在工廈的員工,申訴專員調查發現食堂違規招待公眾之餘,又在網上宣傳,批評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分別執法和審批不力,3年間只發出1個口頭警告,政府亦損失不少收入,促請食環署及地政總署分別檢視發牌政策及收緊審批制度。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部分工廠食堂涉高調地招待公眾,更設網絡平台及社交專頁作宣傳,亦有媒體不時向公眾介紹。申訴專員曾多次到訪工廠食堂,但從未曾被查問是否員工。

免補地價令政府損收入

公署指,有市區工廈內有多達15間食堂,涵蓋多國菜式,更提供酒精飲品和兒童餐單等服務,顯然以公眾為顧客對象。食環署回覆公署指,認為該個案「百花齊放」,無非是應付市場競爭及消費者要求,做法「無可厚非」。

現時部分工廠食堂違反地契條款,包括位於地面的工廠食堂,將通往街道的火警逃生出口開放予客人,及有個案違契經營30年,設立食堂於落貨區的公用停車場內。公署指,地政總署早知食堂嚴重違反地契,但未曾採取執管,批評該署未有考慮對公眾影響,反而顧慮業權人利益,做法令人無法接受。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食環署對工廈食堂疏於執管,2012至2015年期間只發出1個口頭警告,食堂牌照政策實施40年又未曾全面檢討,且在員工銳減情況下,仍容許食堂總面積可達工廈總樓宇面積的10%,「現時400多間工廈食堂,約6成半設於地面單位,地政總署多年來因向食堂發『工廠食堂豁免書』,而免補地價令政府損失不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