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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債刑事舉報 按年升7%

發佈時間: 2017/05/11

保安局表示,今年首3個月,警方接獲438宗與收債活動有關的刑事罪行舉報,包括恐嚇、勒索、刑事毀壞等,較去年同期升7.4%,案件主要是刑事毀壞案,而去年全年有1,852宗相關舉報。至於電話滋擾、登門滋擾等非刑事滋擾行為,今年首3個月有2,287宗舉報,較去年同期跌2.4%,而去年共接獲9,723宗相關舉報。

法改會2002年曾建議政府就收債活動訂立新的刑事罪行,及訂立發牌制度,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對各種非法收債行為,如潑漆、用膠水注入門鎖、郵寄有恐嚇字句或「陰司紙」的信件及登門恐嚇等,現行已有多項法例打擊,毋須另訂新的刑事罪行;至於發牌,政府認為違法的收債經營者,特別是由三合會經營的,可能根本不會申領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