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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萬買美容套票 未用完已過期

發佈時間: 2017/04/05

美容套票看似可以「最抵價」享用服務,但有政黨調查指,有市民購入逾7萬元套票後,才發現無可能於限期前全數使用;有美容集團的「過期套票」收入更佔總收入逾30%,推算每年有高達20億元的套票是「未使用,先過期」。

民主黨翻查7間上市美容集團財務報表或招股書後,發現大部分公司資金來自預售美容套票,當中2間公司的「過期套票」收入更佔總收入約27%至38%,形同「無本生利」。其「美容苦主投訴熱綫」自去年5月成立至今,共接獲190宗投訴,當中112宗涉及美容服務合約爭議,包括合約期內用不完服務;共計涉及550萬元。

過期套票 佔部分公司收入近4成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指,套票過期未用情況嚴重,以現時皮膚護理服務年收益約70億元計算,估計消費者每年因套票過期損失逾20億元,促港府盡快全面規管美容業及預約式消費合約。

袁指,套票過期未用原因眾多,有個案是23歲黃小姐與母親在2015年5月購買4.2萬元限期1年的美容療程後,多次預約服務被拒,無法在合約期內做完84次療程。在職員游說下二人再以3萬元買100次療程,換取舊約續約1年,惟及後發現合約條款列明每次療程要相隔21日,質疑1年最多只能做10多次療程,沒可能在限期前「用完」,投訴後美容公司仍拒退款;二人現有80%療程未用完,計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