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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控訴 女生入訓練營疑遭非禮

發佈時間: 2017/03/17

保良局領袖紀律訓練營涉虐待學生事件再有進展。有家長向本報投訴,指其女兒去年參加該訓練營,一男導師涉深夜入房要求女生「互相按摩」大腿,家長其後報警。警方指調查後曾於西貢拘捕一名25歲男子,現正諮詢法律意見,繼續調查跟進。

該家長透露,其女兒去年就讀小五時,因學校要求,去年初到位於西貢的保良局北潭涌度假營參加訓練營。家長指,在3日2夜訓練營期間,首晚1名男導師藉「巡房」之名走入女生宿舍,並坐在其女兒床上,要求互相按摩大腿,男導師更進一步按摩到其女兒的大腿內側,該名男導師亦將一隻腳放在其女兒身上,後又着其女兒睡在他大腿上,整個過程歷時約10分鐘。

男導師深夜要求按摩大腿

家長指,翌日當一班學生在集體洗衫時,該男導師又突向其女兒表示要帶她到另一房間,幸其女兒以洗衫為由拒絕而脫身,「營入面的氣氛好恐怖,做錯少少事學生就要被罰,如導師將學生袋內的個人物品,由學生的頭部倒下,又會將學生的手機從2樓拋向地下、破壞學生的雨傘等物品。」家長坦言對事件感憤怒,又形容訓練營猶如「地獄」,其女兒擔心受罰不敢反抗,其他女生有目擊事發經過,但同樣敢怒不敢言。出營之後隔天,家長認為事態嚴重,遂報警並向校方投訴,惟家長引述警方指證據不足,至今已事隔一年,沒起訴任何人。

該家長直言,不想再有其他受害者,亦不希望該名男導師再「遺害人間」,才挺身指證。據知,該男導師無案底,女童事後向社工講述事件,社工認為事態嚴重,決定報警。據該家長了解,校方今年已停止再參加該訓練營。本報曾致電校方查詢,至截稿前未回覆。

保良局︰已制定守則規範導師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去年3月某日接獲報案,指一名11歲女童於西貢大網仔路一營地懷疑被其男導師非禮,經初步調查後,於西貢拘捕一名25歲男子,涉嫌非禮,警方繼續調查,現正諮詢法律意見,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了解,警方以「涉嫌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調查案件,但律政司認為警方需進一步調查,包括更準確掌握女童被觸及的身體部位。

保良局回覆指,已就有關事件查詢,並知悉警方調查已經結束。保良局表示,去年已成立顧問委員會優化訓練營服務及內容,包括就訓練營服務制定導師行為守則,規範導師言行。

教育局昨承認,近年曾接獲數宗對有關訓練營的查詢或投訴,並已聯絡相關學校,向校方提供意見及支援。

非正規課程 教育例難監管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保良局領袖紀律訓練營」並無相關公司註冊資料。據該訓練營的網頁顯示,主辦機構是香港保良局;至於「創營永遠榮譽贊助人」中,亦有保良局主席郭羅桂珍。而局方發言人早前亦承認,訓練營屬保良局管轄範圍。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教育條例》主要規管學校,訓練營屬非正規課程,教育局難以介入,但如訓練營的導師屬註冊社工,可向社工註冊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