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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植入式廣告 通訊局主席︰本港無滯後

發佈時間: 2017/03/08

本港植入式廣告規管準則,早前遭質疑落後於外國水平。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撰文反擊,指英、韓均規定植入式廣告不可影響節目編輯獨立;而台灣亦規定廣告要融入情節且自然表達,與本港要求不干擾觀賞趣味做法相若,本港規管談不上滯後或過嚴。

何沛謙又指,韓、台及內地均對在劇集中插播廣告有所限制,因此當地才較普遍在節目中植入廣告,認為這是文化、民情及市場發展不同造成的差異。

對無綫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加插食炸雞環節被檢控,但另一節目安排食薄餅短劇卻可過關。何強調非「歧視炸雞」,而是客觀按各宗個案具體情況、表達手法等作審議,有不同裁決屬正常。

他透露,上月已開始針對植入式廣告的全港性問卷調查,料今年第三季完成後可再仔細考慮未來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