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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與前助手終極上訴 押後裁決

發佈時間: 2017/02/22

前無綫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涉串謀收受利益,兩人昨就定罪作終極上訴,法官押後裁決。陳志雲一方指與奧海城非貪污交易,僅正常商業活動;控方則指秘密取酬工作已屬違法。

陳志雲被指於09年於奧海城演出《志雲飯局》現場版,與前助手叢培崑收酬共11.2萬元報酬,律政司兩度上訴下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兼被罰款,兩人不服定罪上訴至終院。控辯雙方法律團隊不少來自曾蔭權案,包括律政司代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代表叢,而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昨則打對台。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指,本案並非貪污交易,只是正常商業活動,因陳當日並非曠工而到奧海城演出,故其行為根本並非針對無綫,亦沒帶來負面影響,單憑《志雲飯局》是無綫節目並不能判斷陳的行為與無綫業務相關;而陳一向取酬接受外間工作均毋須向無綫申請,亦從未遭無綫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