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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教練林昶恆 父母身教最重要

發佈時間: 2016/11/29

父母是子女首位理財導師,理財教練及《iMoney》專欄作者林昶恆在早前推出的著作《親子10分鐘.啟動孩子理財力》一書中,提及孩子兩、三歲已會觀察父母的消費情況,父母要小心勿在子女面前為金錢事起爭拗。

林昶恆育有一對就讀中五和中一的子女,他謂孩子幼時,雖然對錢並沒有觀念,但會用數字地席與他們玩加減數,增加他們對數字的敏感度。到小學時會多用遊戲,或在八達通增值前與孩子實際分析及計算日常支出,教導收入和支出的概念,也會要求孩子主動問父母取零用錢及寫收據。到中學階段,他坦言中學生最受同儕感染,不為子女選讀名校,也是因擔心名校富貴家長太多,長遠子女難免會有比較心。

堅持說「不」

他笑謂金錢教育適宜早教,7至12歲更是理財教育的黃金期。他形容一對子女對消費一向審慎,尤其大女極其慳儉;細仔曾因喜歡籃球,也有段時間追求名牌球鞋,但他會跟兒子慢慢分析:球鞋的價值在於品質。「我們很節儉,因為兩歲幼兒已能在大人身上觀察父母如何用錢,是否大花筒。平時更會避免在子女面前為金錢爭拗,以免令他們感到金錢會帶來煩惱。」

他謂孩子小學已要明白錢是甚麼,有不同貨幣及八達通的運作。「去到小學,父母要教導孩子學會分析慾望和需要,那時便可多用桌上遊戲。」要孩子對用錢有約束力,日後長大免受物慾控制,他強調父母在孩子三歲起,定立界綫時要非常堅定。「他們出街要買玩具,從未成功過!我們堅持說『不』,那是不要讓子女感到自己一提出,父母便答應買,令小朋友明白錢不是話有就有。」

今天一般中產孩子都不愁零用,利市錢動輒過萬,他謂要教孩子理財較昔日困難。父母角色是自小灌輸約束力及要步步引導和解釋。「首要是觀念:有勞才有得,要讓孩子在父母身上見到實況,明白父母工作辛苦,他們才可以去旅行、出街食飯。」

撰文:胡麗珊

攝影:黃建輝

部分圖片:受訪者提供

編輯:余敏

設計:梁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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