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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拒代送行李 梁太稱要入禁區 國泰終代帶予梁頌昕

發佈時間: 2016/04/26

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在機場遺留手提行李事件,機管局昨向政府提交報告,揭示梁太不滿沒人協助,曾企圖走入禁區把行李轉交女兒;但報告確認事件無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又指機管局過去一年曾處理517宗類似個案。

機管局:年逾500宗類似個案

機管局根據當日值勤報告、閉路電視、機場保安公司及國泰提供報告,認為當局在處理梁頌昕行李事件並無違反機場保安程序及航空安全要求,重申有關行李曾通過爆炸品測試及既定保安檢查,並無發現有違禁品,故毋須進行第二次檢查,亦不需要物主在場。

報告提及,在去年3月至今年3月期間,共有517宗機管局將已獲認領的行李帶入禁區交還物主的個案,而交還的認領物包括有旅遊證件、銀包、電子產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等。報告又稱,根據機管局處理失物認領程序,如有關物件已確認物主,又在人手許可下,職員可將通過安檢的失物帶入禁區交予物主。

機管局消息人士又指,只要不違反機場保安及航空安全,航空公司可酌情協助旅客把失物帶進禁區範圍,又指如按既定保安程序,不需機場保安或機管局批准,但有關職員及物件必須通過保安檢查。機管局表示,將聯同機場各個持份者檢視及優化現時處理遺失物件的程序,而政府亦認同有關工作方向。

梁振英其後發表聲明,重申自己及其家人並沒有行使特權,亦無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國泰聲明則指,在不違反保安政策下,隨時盡力協助乘客,並強調內部保安指引嚴格遵守民航處規定。

無可疑行李 毋須二次安檢

對於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指摘事件違反國際民航規定上的「同行同檢」慣例,消息人士形容是「斷章取義」,因「同行同檢」只適用於「第二次安檢」,即當首次安檢發現可疑或違禁物品後,需要求物主在場打開行李進行第二次安檢;而當晚負責的國泰職員及該件行李,經X光機確定沒可疑,故毋須進行「二次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