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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誘客買$9萬療程 必瘦站3職員拒認罪

發佈時間: 2016/05/24

必瘦站3名職員涉恐嚇女顧客面、頸生疣會致癌,游說女顧客購買9萬元的除疣及保養療程。女顧客其後要求退款不果,遂向消委會投訴。3名職員昨否認兩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受審。

涉案被告依次為林淑麗(50歲)、劉穎賢(33歲)及馮穎欣(30歲)。任職售貨員、月入約1.4萬元的女事主許麗琨(39歲)供稱於前年9月為接受價值1,888元的C6去斑療程,光顧必瘦站朗豪坊分店。

事主稱先被職員游說以13,888元升級至C9去斑療程,同年11月再度光顧時,首被告指事主需接受收毛孔及緊膚等療程,游說加錢「轉plan」,事主均拒絕。

稱事主頸生疣恐致癌

隨後首被告突然指事主頸部生疣,更着她脫衣檢查,首被告稱疣已蔓延至胸部,或會引起病變致癌,會安排公司的專家為她檢查。其後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先後入內,次被告按壓事主胸部後稱其乳腺嚴重堵塞,游說事主轉購其他療程將獲贈人手推拿服務。事主稱第三被告以「疣專家」身份向確認她生疣,她感驚慌,故答應購買6萬元的除疣療程,次被告隨即以事主信用卡先收取2萬元,再要求事主分期表上簽名,當時表上並無任何金額。

次被告又以為防疣復發,游說事主加購3萬元的3年保養療程,事主答應並以EPS付款,當時事主已在店內逗留逾4小時。事主回家後始發現被「碌卡」4萬元,上門要求退款不果,故向消委會投訴。案件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