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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瘦站職員涉恐嚇案 辯方質疑投訴

發佈時間: 2016/05/25

必瘦站三名職員涉恐嚇女顧客面、頸生疣會致癌,被控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受審。辯方質疑事主向消委會投訴時從未提及致癌一事,不獲受理後為加劇案情始向海關訛稱遭職員恐嚇致癌。

辯方又指出三名被告從未向事主指出她生疣一事,反而是事主自己要求對方替她檢查,以及追問其他療程,事主一概否認。又質疑事主見分期付款表上沒有填寫銀碼,何以願意簽名?事主指她從未用過這種表格,亦基於相信對方而簽名,沒有想過對方會以此等手段收錢。案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