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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被游說 付$6萬泰拳堂呆企

發佈時間: 2016/03/29

不良營商手法的個案屢見不鮮。一名有語言障礙青年,被健身中心職員游說付6萬元學泰拳,再遭誘借3萬元參賽。工聯會認為當局應立法,為預繳式消費設冷靜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去年至今接獲15宗涉及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涉款逾百萬元,部分個案涉及智力有問題人士、精神病患者等。

工聯會倡設消費冷靜期

一名18歲、患亞氏保加症的事主,去年6月在街上被健身中心職員推銷。其父林先生指,因兒子有意學泰拳,遂繳交合共6萬多元的健身及私人教練會籍費。惟兒子到中心上課時卻被安排在一角站立兩小時,企圖製造他曾上課的證據。

林指,教練又聲稱可為其子安排參加泰拳比賽,並帶事主向財務公司借3萬元作報名費,「他(教練)專程駕車往特殊學校接我兒子去借錢。」惟教練取款後,事件不了了之。兩月後,林收到財務公司還款通知始發現事件,在消委會和議員協助下追回4.5萬元。健身中心稱該職員已離職,因案件涉欺詐,警方正在調查。

鄧家彪認為當局應考慮立法,就預繳式消費實施「冷靜期」。而部分受害者涉輕度智力障礙、特殊學習障礙及精神病患者,他上月與消委會會面,會方表示會考慮加強協助這類人士,並已和部分健身中心簽協議,「行為能力不足」人士,可無條件解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