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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汽車廢氣 被批標準不一

發佈時間: 2016/01/29

環保署前年9月實施新措施規管車輛排放過量氮氧化物。但申訴專員公署展開主動調查,批評新措施有八項不足,包括批評環保署和運輸署協調不足,令汽車廢氣排放檢測標準不一,車主無所適從,建議檢討和合併檢驗。

公署收到四宗投訴,指車輛通過運輸署年檢後,便收到環保署通知須進行俗稱「跑步機」的底盤式功率機廢氣測試,但調查發現年檢中的怠速廢氣測試,標準並不包括新措施的氮氧化物排放。

公署建議統一理念

公署批評,新措施宣傳不足及信息不清,未有詳述「跑步機」測試與年檢有何不同,及清楚說明,通過年檢車輛,未必代表可通過「跑步機」測試,建議應加強宣傳。

此外,公署批評環保署和運輸署就年檢中是否加入「跑步機」測試上未能作有效協調,建議兩署應重新與運輸署探討氮氧化物排放測試和車輛年檢的關係,統一理念,並考慮合併兩項檢驗。

而新措施的配套亦見不足,公署指,未有及早解決在指定測試中心安裝「跑步機」問題,去年八月,運輸署才完成顧問報告,指22間指定驗車中心中,僅5間可加裝「跑步機」;亦未能善用指定廢氣中心,或影響新措施的成效,建議運輸署考慮加快批出新、有預留空間安裝「跑步機」的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