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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通過法案 可沒收難民財產

發佈時間: 2016/01/28

丹麥通過具爭議法案,容許沒收入境難民的貴重財產,應付收容開支。國會以81票贊成、27票反對通過,警方可沒收入境難民身上超過約1.1萬港元物品,以彌補住宿及食物開支,但有紀念價值的物品如結婚戒指可豁免。法案同時延長難民申請海外家屬到丹麥團聚時間,由一年延長至三年。

法案惹來國際社會抨擊,人權組織批評違反《國際公約》,聯合國難民署亦表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