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學位欲赴英讀LLB 英或蘇格蘭課程無分別

發佈時間: 2015/06/30

覆Lam:你擁有一年工作經驗,有意到英國的大學讀一個大學畢業生資格的LLB(法學課程)。這類課程一般為期兩年,年齡沒有限制,只要具備學士學位,一般入學要求要二級甲榮譽便行,當然也具備英文能力試成績,以IELTS 6.5分,各部分皆不能低過6.5分為標準,至於法學能力試LNAT則多不用考,只有小部分要考。無論在英格蘭或蘇格蘭的大學讀,多要修的核心法學內容是憲法、普通法、刑法、合約法、土地法、股權及信託法、侵權法等等;選修則視乎個別興趣如競爭法、法學與政策、全球化及法律、歐盟環境法、國際刑法、商業法等等。

英格蘭跟蘇格蘭的核心學科在字面上可能有別,但在課程內容沒有分別。你提到英國的五所大學,其中修畢愛丁堡及格拉斯哥跟英格蘭的表面有分別,但回港修香港法的Conversion(轉移課程)應沒有分別,投考香港的PCLL是因應成績而非英或蘇;建議綜合能力夠可選格拉斯哥,英格蘭可選Le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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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魯思 考試升學專家、撰寫升學專欄20年
欄名: 升學信箱